1.成品油是指什么油
2.什么是临时补贴
汽油降价结束,可能会迎来更危险的涨价。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的确有这个可能。
从某个角度而言,油价的“七连跌”并非完全是市场的胜利。虽然说现在的“油品”已经和几年之前提高了许多,国四标准基本取代了国三标准。但是,在石油石化经营体制的现状之下,这样的“七连跌”很可能预示着更危险的涨价,而这样的担忧,离不开公众对于石油及石化经营的垄断性质疑,离不开当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仍然位于一个高位的现实。油价的下跌一方面能够降低相关产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经济发展,另外一方面,整个社会的CPI也将因为油价的下跌而保持稳定。更让人欣慰的是,从次数来看,自去年3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形成以来,降价次数也完全超过了涨价次数。据统计,今年成品油零售限价即经历4次上涨,11次下跌和6次落空。去年3月油价新定价机制实行以来,成品油将统共下调17次,下调频率超过上调频率6次,且下调幅度远超上调幅度近千元。客观来说,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以来,总体上能够确保我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比例。然而,有两个问题却总也绕不开。一是,国际油价从6月份跌到现在跌了约30%,国内才跌百分之十几,即国际油价与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在跌幅上,并不是完全一致,这如何解释?二是,现在的国际原油价格大约在80美元左右,而在2009年、2006年,国际油价也多次在80美元上下徘徊过。可是,如果我们对照“那些年”市场上的成品油价格会发现,现在的成品油价格仍然在高位运行,即面临一个“怎么跌都跌不回去”的现实。
成品油是指什么油
销售成品油是要计提交纳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为“从量定额”。
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征收消费税。其中: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2006年4月1日新开征的。
注意征收环节是在生产环节,在成品油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
税率分别为:
汽油单位税额:含铅0.28元/升,无铅0.20元/升;
柴油单位税额:0.1元/升;
石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溶剂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润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航空煤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扩展资料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参考资料:
什么是临时补贴
这种油是指经过原油提炼、加工过程后,适合终端消费者使用的各种石油产品。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成品油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确保安全和有效使用。成品油的价格和政策经常受到调控和国际市场的影响。
从2010年起燃油补贴将按年据实结算发放时间:2010年2月26日 09:38近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0年开始,油价无论年内再调整几次,燃油补贴都是按年度发放,从而形成一种机制。每年6月底前,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将发放到补助对象。其中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是临时性补贴。
24日,记者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启动补贴机制的价位水平是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而且油价补贴随价格浮动而增减。因为与国家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后,今后的油价将是浮动的,与此相对应,油价补贴的标准需随之变动,即油价上涨增加补贴、下跌减少补贴。中央财政负担的油价补贴按年据实结算后拨付。其中,出租汽车补贴,是国家为减轻出租汽车负担而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的临时性补贴。
另外,国家对这三者补贴对象的负担比例也不尽相同。对城市公交企业,中央财政负担全部油价补贴。对农村道路经营者的油价补贴,当汽油出厂价在4400元/吨—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在3870元/吨—5070元/吨时,中央财政负担50%;汽油出厂价高于5480元/吨、柴油出厂价高于5070元/吨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对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临时补贴,中央财政负担40%。